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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实名”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昨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称决定)。其核心内容,正是多年来饱受争议的网络实名制。

 

       决定审议过程中,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李飞曾向常委会作出说明。他说,当前在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有关部门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时都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侵害人的个人和网站身份信息没有登记或者虚假登记,导致违法活动成本低,取证、查处难。

 

       对此,决定要求用户必须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即实行“网络实名制”。此外,赋予有关部门对网络活动进行监管的权力是决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在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根据国务院2012年的立法计划,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国务院2000年制定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网站接入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终端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时必须严格保密,并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同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未获接收者同意不得向手机、邮箱发送商业信息。

 

       决定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电子信息接收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

 

       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或者受到商业性电子信息侵扰的,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对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控告;接到举报、控告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被侵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有关主管部门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制止和查处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其他网络信息违法犯罪行为。

 

       对有违反本决定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或者取消备案、关闭网站、禁止有关责任人员从事网络服务业务等处罚,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并予以公布;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热点回应】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不会影响网络揭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一些公众担心出台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会影响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发表监督批评意见、揭露腐败行为,是没有必要的。

 

       李飞说,从近些年来查处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来看,除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依法查处的外,有一定数量的案件是通过人民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查处的。这其中,通过网络举报和曝光揭露出来的也有很大一批。制定这个决定,同样还是要坚持依靠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形式来揭露腐败行为,依法惩处这些腐败和违法行为。李飞表示,现在网络活动中,随意收集、擅自使用、非法泄露,甚至倒卖、出售公民个人电子信息的问题非常严重。侵入攻击信息系统窃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以及通过网络实施诈骗,侮辱诽谤他人等违法行为也大量发生。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社会各方面强烈呼吁立法,加强对网络活动的规定和网络社会管理。

 

【媒体声音】

       人民日报:开放平台不能没有“合法边界”,近2.5亿微博用户、每天10亿条微博更新……这只是互联网开放性的一个小例子。在网络平台上,人人可观可言,世界触手可及。因其开放,互联网日益丰富多彩。866亿个网页,汇聚海量信息;5亿多网民,组成巨大声场。这其中往往泥沙俱下,隐私泄露,谣言诽谤,侵权和诈骗活动时有发生。仅今年上半年,我国就处理钓鱼网站1.39万个。越是开放,就越需要确立共同遵守的规则、划定网络言行的边界。实际上,互联网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确立边界”的历史。从域名管理办法到网络版权保护,从清剿网络色情到打击网络谣言,正因为有“不能做”的硬规定,才保证了“能够做”的正价值。

       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立法,正是进一步划定网络“合法边界”之举,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都有积极意义。“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相信,网络合法边界的日益明确,不仅不会影响其开放性,反而会净化网络环境、激发向上能量,促进网络健康发展。

 

【相关新闻】

       重点监控优酷、乐视等三个月关闭网站183家。国家版权局昨透露,《互联网传播影视作品著作权监督管理办法》将于明年出台。该管理办法旨在进一步对视频网站主动监管进行规范,目前已完成组织起草工作。

       据悉,今年7月、12月,国家版权局先后把爱奇艺网和苹果商店纳入主动监管范围。目前,国家版权局重点监控网站达20家,包括悠视网、新浪网、优酷网、搜狐网、乐视网、百度等网站。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7月至10月间开展的第八次“剑网行动”中,各地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共报送查办网络侵权盗版案件282件,没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93台,关闭网站183家。